根據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一百條: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繳納本細則規(guī)定的各種費用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guī)定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提出減繳或者緩繳的請求。減繳或者緩繳的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國務院價格管理部門、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規(guī)定,而如果要申請
專利費用減繳,則需要在費減備案系統上進行備案,盛陽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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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費減備案系統,讓大家了解下費減備案系統的相關知識。
盛陽小講堂:專利費減備案系統相關介紹
專利費減備案系統用于申請人或專利權人辦理專利費用減繳業(yè)務。申請人或專利權人通過費減備案系統在線填寫并提交備案信息,若審核通過,則在一個自然年有效期內,該申請人提出專利費減請求的,即可按照《專利收費減繳辦法》享受相應比例的專利費用的減繳,無需按照
專利申請逐件再次提交專利費用減繳證明。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在費減備案時須選擇預費減備案的年份,每年的最后一個季度( 10月1日)起開放下一年度的備案,以便于申請人或專利權人提前備案。
費減備案系統作為專利事務服務系統的一個模塊,用戶類型分為電子申請注冊用戶、其它用戶。電子申請注冊用戶可直接登錄辦理業(yè)務,其它用戶需要在本系統注冊之后方可辦理業(yè)務。
費用減繳備案及審批業(yè)務的基本流程分別如下:
費減證明備案:備案人在線填寫并提交費減備案信息,并確保所提交信息的真實可靠,系統對費減備案信息進行審核,若符合相應的費減條件,則告知請求人可享受到的費減權益,并告知請求人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將相關證明材料提交至指定的審核機構進行審核;對于未能在規(guī)定期限內向指定機構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或經審核機構審核認定審核不合格的,其費減備案資格將被置為不合格,對于已減繳的費用由專利局進行追繳。對于備案不合格或者逾期失效的,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可以重新進行備案。
新申請費減審批:申請人在提出
專利申請時已經完成費減備案并請求費減的,只需在請求書中勾選“請求費減且已完成費減資格備案”并填寫費減備案證件號,無需提交費用減繳請求書,由系統自動與費減備案信息進行匹配校對,如匹配成功,則可按規(guī)定享受相關費用的減繳。
中間文件費減審批: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在專利審查過程中請求費減且已經完成了費減備案的,須提交費用減繳請求書(申請日后提交適用),并按要求填寫相應的費減備案證件號,由系統自動與費減備案信息進行匹配校對,如匹配成功,則可按規(guī)定享受相關費用的減繳。
綜上,如果需要請求費減,請記得在費減系統進行備案同時將費減材料送至國知局相關機構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就能享受相應的專利費用減緩政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