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來到無錫盛陽專利商標事務所!

收藏本站|聯(lián)系盛陽|網(wǎng)站地圖

盛陽·知識產(chǎn)權一站式服務商助力企業(yè)科技創(chuàng)新

全國咨詢熱線:400-600-1061 (8:30am~17:00pm)

常見問答
您的位置: 首頁 > 盛陽資訊 > 常見問答 >

盛陽淺談:以姓名注冊商標可能引起的糾紛

返回列表 來源:盛陽專利 發(fā)布日期:2018-01-19 14:01:00
以姓名注冊商標 實際上屬于文字商標 的一種,因此,以普通人的姓名申請注冊商標,只要符合 商標注冊的基本要求就不會引起糾紛,而如果是以名人的姓名申請注冊商標情況就較為復雜,名人的姓名一旦用到 商標注冊之上,因名人效應有可能蘊含了巨大的經(jīng)濟利益,從而可能引起侵權了名人姓名權的糾紛,使用姓名申請注冊商標,妨害公序良俗或有其它不良影響的,依據(jù)《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的規(guī)定進行審查。
然而,我國有十幾億人口,同名同姓的人群眾多,十分常見,不同的人可以使用相同的姓名,姓名權并不是一種獨占性的權利,但商標專用權卻是一項排他性的權利。
以姓名注冊商標可能引起的糾紛

以姓名注冊商標可能引起的糾紛



在我國商標法第31條中規(guī)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損害他人現(xiàn)有的在先權利,也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jīng)使用并且有一定影響的商標。然而,最高人民法院法釋(2008)3號文件中指出:在先權利包括著作權、外觀設計專利權、企業(yè)名稱權等。該司法解釋并沒有明確指出姓名權是一種在先權利。如果商標申請人并沒有主觀侵犯名人姓名權的故意,而只是巧合或者本身的姓名與名人相同,就不宜認定其注冊的商標侵犯了他人的名譽權。所以,以姓名申請注冊商標只要不涉及名人的肖像,或者名人在商標公示期內(nèi)沒有提出異議,很難以侵犯他人姓名權為由申請撤銷已注冊商標。
當然,如果商標申請人未經(jīng)名人授權,而惡意搶注與名人姓名相同文字的商標,同時申請人本身與該文字又沒有任何必然的聯(lián)系,就可以認為這種注冊行為屬于惡意搶注,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權。
根據(jù)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公布的商標審理標準規(guī)定:未經(jīng)許可,將他人的姓名申請注冊商標,給他人姓名權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損害的,爭議商標應當不予核準注冊或者予以撤銷。

 

咨詢熱線

400-600-1061 (8:30am~17:00pm)
無錫盛陽專利商標事務所

服務熱線:400-600-1061 (8:30am~17:00pm)

E-Mail:sale@zscqw.com

傳真:0510-68880768/728-808

公司地址:江蘇省無錫市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嘉業(yè)財富中心6-701

盛陽專利
版權所有 ? 無錫盛陽專利商標事務所(普通合伙)備案號:蘇ICP備17031996號蘇公網(wǎng)安備32021402000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