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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專利產品的圖紙不等于專利實施許可

返回列表 來源:盛陽專利 發(fā)布日期:2020-10-14 14:01:00
    在某些行業(yè),專利權人為了推廣自己的專利產品,會把自己的專利產品的圖紙免費提供給一些設計部門,然后設計部門如果判斷產品合適的話,會在做自己的設計圖紙的時候,使用到這些專利產品。
    那么,這種免費提供設計圖紙的行為是否等同于專利實施許可呢?
提供專利產品的圖紙不等于專利實施許可
提供專利產品的圖紙不等于專利實施許可

   
    首先,看專利法中關于專利實施許可的規(guī)定:
    《專利法》第十二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他人專利的,應當與專利權人訂立實施許可合同,向專利權人支付專利使用費。被許可人無權允許合同規(guī)定以外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實施該專利。

    其次,在沒有訂立合同的前提下,專利權人是否獲得專利的使用費用也是一個判斷依據。

    如果專利權人從未以任何形式獲得專利權的使用費用,且從未以任何形式約定實施許可,即便專利權人提供了專利產品的圖紙,也不等于專利實施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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